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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국공민"과 "중화민족"
2014년 11월 25일 08시 48분  조회:3117  추천:2  작성자: 현용수

"中国公民"与"中华民族" :
一个朝鲜族青年对中国民族认同问题的思考

文/李旻

“新疆”话题反映的民族认同问题

凤凰卫视的著名评论员阮次山曾说过,对于新疆的恐怖活动,不应采用民族间关系的视角,而应该将其作为暴力犯罪来处理。31日的昆明恐怖袭击看似是这种暴力犯罪模式的延续,但在事发前后,有不少熟悉新疆内情的人开始撰文分析恐怖主义的社会根源和维吾尔族的社会危机,这些文章博得了一些人的赞同,但也有人抨击说这是在同情恐怖分子。诚然,任何“崇高”的政治目标或“迫不得已”的社会原因都不能为攻击无辜平民的行为提供辩护,但我们同样也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地给那些分析社会根源的文章扣上“同情恐怖主义”的帽子,因为恐怖主义的产生确实存在着社会原因,如果我们将恐怖袭击全部归结为极端组织的策动和境外反华势力的支持,那就等于是违反了中学时期学得滚瓜烂熟的辩证法。事实上,这些文章在反映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那就是:新疆的分离主义似乎日益得到维吾尔族的潜在支持,即正在获得某种群众基础。

 

这并非危言耸听,在这样一个信息飞速流动的时代里,我们对新疆社会状况的了解已远不限于官方宣传,很多人已经知道现实中的新疆和官方宣传中的民族大团结的景象相去甚远。民族间的和睦和团结是大家的共同愿望,但这种和睦和团结不应该建立在对现状的粉饰和回避上,而应该是建立在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之上。前一阵网上介绍一本有关中国民族问题的博士论文时,采用了“他们为什么不认同中国?”这样一个标题。我觉得这种表达颇为切中要害。的确有一部分少数民族无法认同“中国”,而且比例一点也不小。这样一种“不认同”轻则导致对祖国的冷漠,重则会成为分离主义的温床。让我感兴趣的是,该文除了藏族和维吾尔族之外,还提到了我本人所属的群体——中国朝鲜族,也将其列入了不太认同“中国”的群体之中。

在我看来,一个民族内部的身份认同并不具有一致性。就拿朝鲜族来说,他们散居在全国各地,掌握本民族语言和汉语的程度参差不齐,不同的个体对中国的认同程度也是截然不同的,以偏概全地给他们的中国认同下定论显然不妥。但作为这个群体的一员,我在成长过程中可谓“阅人无数”,如果前面讲其他民族是道听途说、二手信息的成分比较多,那么对朝鲜族则是切身感受的成分比较多。所以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尽管不同个体间的差别巨大,但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曾或多或少地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认同方面的彷徨,对他们而言,“爱国”和“爱民族”都是一个不太清晰的图景。“是否爱国”是一个政治话题,大家不会否认“中国”,但我们可以在很多朝鲜族同胞的内心世界中感觉出他们对“祖国”、“母国”、“中国人”、“中华民族”等概念的迷茫。“他们为什么不认同中国?”或许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提法,但确实反映了中国的众多少数民族无法回避的认同问题。而要正确理解这个问题,恐怕要从解析“民族”概念的渊源开始。 

“民族”为何物?

当前普遍使用的“民族”一词是源自西方的概念。在东亚的古典中,“民”和“族”常常是单独使用的,合二为一的“民族”一词却几乎不见踪影。我们知道,英文中的“民族”和“国家”都是nation这个单词。这说明,“民族”一词首先强调的是国民属性,而不是种族属性。根据西方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原则,“民族”是一国公民之总和(尽管它通常有一个种族内核)。而对于一国内部不同血缘、不同文化的群体,西方人倾向于使用另一个概念——ethnic group,可译为“族群”、“族裔”等。按照这个标准,“中国人”是一个民族概念,而“56个民族”则是构成“中国人”的各部分的“族群”,这样的界定还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使用中,“民族”、“族群”等概念很容易出现混淆,这让力求精确的西方人也频频挠头。 

中国这边的情况就更复杂了。一方面,中国从西方引入了“民族”的单词(借自日语)和它的国民属性,但在界定民族概念的时候更倾向于斯大林的说法,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也就是把拥有若干共同特性的历史共同体都算作民族。这样一来,“中国人”是民族概念,而构成中国人的56个族群同样是民族,造成了概念上的混乱。既然“中国人”是民族,而“56个族群”同样也是民族,这种同级别的概念之间就很容易造成相斥,而不是相容,而恰恰是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助长了中国少数民族的认同迷茫。在下面的分析中,我更倾向于使用西方的民族概念体系,毕竟是人家造出来的单词,这样可以尽量减少概念不清导致的混乱。同时,我也会努力兼顾我们中国对于“民族”的一般理解,不忽略它对“历史共同体”的强调。

被忽略的“中国公民”

现在,我们把关注点聚焦在“中国人”。上面已经提到,“中国人”是一个民族概念,它要求人们对其付出超出“国籍”的感情。与此同时,它首先又是公民概念,如果“中国公民”的认同不够牢固,那么作为民族的“中国人”也很难站住脚。首先从概念上讲,“中国人”这样一个民族无疑是“中国公民”的总和,这一点毋庸置疑。其次,从相互关系的历史上看,在欧美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公民身份和民族身份是相互推动的关系。“民族”在古代社会并不是人们最优先的身份,它常常被阶层认同所埋没,比如在欧洲的“贵族国际”时代,一个法国贵族宁可去认同日耳曼贵族,也不会把一个法国农民视为“自己人”。正是倡导平等的公民社会的发展,使人们不再受制于阶层身份,促使他们更加认同血缘和文化上的同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在政治层面的基本诉求就是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平等,这就需要广大的民众打破阶层的藩篱,从过去的臣民转变为公民,以平等的身份构建一个共同体。所以,民主革命和民族革命往往是遥相呼应的,一个国家的公民社会越成熟、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越有保障,就越容易打造稳定的民族认同,这一点不管是在单一族群国家还是多族群国家均是如此。

公民身份和民族认同之间的这种共生关系放到今天的中国依然适用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一个民族国家内部的公民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民族成员之间存在着广泛的不平等,那么民族成员只能依靠自我牺牲的“高尚情操”来维系“爱国”、“爱民族”的感情,而如果民族认同只能依靠成员的道德自觉来维持,那必将是脆弱不堪的。有人可能会说,中国的历史进程有别于西方,民族认同的建构路径也不会一样。但要知道,目前我们使用的民族概念和民族国家的基本结构都是从西方引进的(连马列主义的民族观也可以视为西方的),我不认为中国可以绕开公民身份和民族认同之间的基本联系,独辟蹊径去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族和谐。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健康的民族认同都离不开公民意识的支撑,认同“中国公民”是认同“中国人”的基础。我们首先是通过“中国公民”这样一个共同的平台成为同胞的,如果剥离了这个平台,中国的各个族群会直接以“他者”、“异族”来看待彼此,作为民族统一体的“中国人”自然就会风雨飘摇。 

所以,当中国的部分少数民族不认同中国,不愿当“中国人”的时候,必然是作为民族认同之根基的“中国公民”认同出了问题。更让人担心的是,公民意识淡漠不仅是部分少数民族的某些人所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不分主体族群和少数族群的全民性问题。那些民族分离主义只是这一问题的极端表现,而作为主体族群的汉族又在多大程度上把中国公民身份当回事呢?

哪些因素导致中国人的公民意识如此淡漠?在这里,我只想谈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一是教育,二是社会平等。中国的公民教育一直是被诟病的对象。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占据着中国的大量教育资源,但政治课的核心却不是公民权利和义务,思想品德课的核心也不是公民的良知,至于那么多教育资源都投入到哪里去了,大家心知肚明。公民意识是一个需要从小耳濡目染的东西,如果我们在课堂上听不到,在媒体上也看不到,那么我们的公民意识又从何而来呢? 

“平等”是一个更为本质性的问题。如果脱离了法律和人格上的平等,脱离了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公民身份就会成为一个空壳。公民意识的匮乏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社会存在普遍“不平等”的反映。我不是社会学家,不可能精确地说明中国社会怎么个不平等法,但个人认为,有一种东西比不平等的“现实”更可怕,那就是对不平等的“心理定论”。各种“X二代”文化、“屌丝”文化泛滥成灾,说明“起点不平等、机遇不平等”成为了很多民众心目中的“心理现实”。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中国人似乎依旧生活在古老的臣民模式中,尚未进入公民阶段。而且,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通过频繁的国际交流发现中国的公民权利和国外的巨大差距,“中国公民”这样一种身份很难通过实实在在的公民权利来博得人们的认同。

社会平等问题不仅通过公民意识来影响民族认同,而且也会直接引发族群间的矛盾。中国当然存在着一些真实的民族不平等现象(比如限制某些少数民族持有护照,某些敏感职业不对少数民族开放等),但少数民族的心理放大作用也不容忽视。贫富差距扩大、特权阶层泛滥本是各个族群共同面对的问题,但这些不平等问题对主体族群和少数族群造成的心理影响却是不一样的。作为主体族群的汉族很自然地将其视为中国社会的普遍问题,但少数民族却很容易把普遍的不平等联想为局部的不平等,也就是民族差别待遇。顺便提一下马列主义的观点,按照其阶级分析思路,民族矛盾的根源在于阶级矛盾,只要阶级矛盾得到妥善解决,民族矛盾自然迎刃而解。这个看法显然是把问题简单化了,阶级身份和民族身份是各自独立的身份认同,即使以后进入没有阶级之分的“大同世界”,也不能消除人们心中那个“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魔。但这个观点至少能给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在一个阶层差别大大削弱了的、权利和义务基本实现了平等的公民社会,民族问题至少不会那么棘手。 

被架空的“中华民族”

有人会问,我们不是还有一个“中华民族”概念吗?难道它就不能起到凝聚全体中国人的作用吗?我觉得,作为一个超民族的历史共同体,“中华民族”概念对于建构中国人统一的民族认同当然是有助益的。但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和“公民”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像“中国人”这样的“国族(nation)”概念更是需要公民身份的平台,“中国公民”才是“中国人”的真正基础。如果“中国公民”这样一个基础认同都没有打好,那么其他构筑民族认同的方式都只能是空中楼阁。 

事实上,前苏联也使用过一个超民族概念——“苏维埃人民”,但是当苏联在八十年代面临全面社会危机的时候,“苏维埃人民”并未能把苏联从崩溃的命运中解救出来。你可能会说,“中华民族”的历史根基要比“苏维埃人民”好得多,不至于那么不堪一击。的确,“中华民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客观历史事实,但它终究只是一种描述方式,而不是事实本身,甚至也不是全体中国人的共识(想起孙中山当年喊出“恢复中华”口号时,一开始是把其他族群排除在外的)。 

极端民族主义者用阴谋论视角观察“中华民族”观念,认为它是民族同化政策的一部分,我无法认同这种看法。但即使我们用纯粹的善意去理解“中华民族”,它在整合“中国人”民族认同方面的功能也是值得怀疑的。它只不过是用一个外延更大的超民族历史共同体“包住”原先分散的族群认同,而正如前苏联的例子证明的那样,用这种灌输政治观念和历史文化观念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民族认同必然经不起政治风向的转变。而且,对于藏、蒙朝这种自身拥有一套独立的历史描述体系的族群来说,过分灌输“中华民族”观念反而会适得其反。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想要表达的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思路需要改变(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中国人”是一个由很多族群组成的民族(或称国族)概念,它的基础是平等的“中国公民”身份。我们首先要通过法制建设和公民教育把“中国公民”这样一个认同基础打好,才能通过其他方式为民族认同添砖加瓦。但一直以来,我们连“中国公民”这个共同的平台都没搭好,就去用政治的、历史的、文化的方式搭建“中华民族”这个建筑,其结果常常是事倍功半,甚至是事与愿违。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属于一般社会规则领域,在这个领域容易达成共识,而且也应该达成共识。但“中华民族”观念属于政治和文化领域,在这个领域很难达成共识,也不应该达成绝对的共识(如果还想保持国家的思想活力的话)。所以,如果国家舍弃“中国公民”这个必须达成共识的重要领域,而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推广“中华民族”观念上,不仅会费时费力,而且还要承担遭遇反弹的风险。而在个人层面上,如果一个人(特别是少数族群)绕开“中国公民”这一基础而直接去思考“中华民族”,那只能面临更大的身份迷茫。

万事需要先打好基础再循序渐进,这是万古不变的道理。我们何不从认真培育中国公民意识做起呢? 

小结

民族问题是这世上最复杂的问题,把它放到中国更是无比棘手。我不指望能用一个短短数千字的文章把中国民族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方案说清楚,本文提供的只是一种思维角度,无法涵盖民族问题很多其他方面。但愿本文能为关心民族问题的读者提供有益的启发。

尽管本文主要谈论的是国家层面的问题,但在个人层面上,基本的道理也是一样的。国家需要先从“中国公民”开始打基础,个人也应该从基本的公民身份入手。相比于那些扑朔迷离的爱国主义和民族感情,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良知都是确切而易于把握的。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守公民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这些才是我们应该优先考虑的对象。在做好一个称职的“中国公民”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在民族情感方面享受更多的精神自由,无论你更喜欢自己的民族身份(中国人),还是更喜欢族群身份(**族),都是无可指摘的。最后,我希望中国所有的族群,特别是我自己的朝鲜族族群,不要去做被动等待社会变化的臣民,而是自觉培养公民意识、成为真正的公民、成为改变中国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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